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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編號:003
日期:2008.07.07晚間11~12點
地點:自宅房間的床鋪上
人員:依舊是只有小藍我一個
案發過程:

這是發生在前天晚上的事 因為太白痴 加上會暴露出本人的缺點
所以掙扎了一天猶豫要不要寫出來
不過因為小鼎也是佛心來著 他也抱持著他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的心情
說他不會嫌棄懶到有點誇張的我 所以小藍就放心的來寫這篇很蠢的事件吧~

話說前天晚上一邊跟小鼎講著電話 看到床上有上次因為耳鳴買的口香糖
就順手拿來嚼嚼 
(其實我人是不愛吃口香糖的 吃東西也很懶的多咬幾口
總是隨便咬兩下就吞下去 所以吃東西的速度是很快低)
講到後面 我們講好九月要去阿里山玩 可以住在期待已久的緩慢民宿
禮拜六還可以去台南吃吃吃 整個就是心花怒放啊(轉圈圈)

講完後 小藍滿心歡喜地躺在床上 因為時間也12點多了 差不多到了就寢的時間 
雖然有想到口中的口香糖還沒有吐掉 但是又很懶的起床走到書桌去拿衛生紙包起來
(其實也才3-5步的距離)
於是 小藍就把口香糖放在嘴裡睡著了….=.=

睡到半夜起來時 因為忘記把口香糖”保管”在嘴巴裡
吞口水的時候 很自然而然的就也把口香糖一起吞到肚子裡了 =@@=
哈 哈 哈哈哈…發現吞下去的當下 我的直覺真的就是想笑 因為覺得自己怎麼會這麼呆啊 
然後笑完又很快的睡著這樣
直到隔天早上起床 才想到事情好像有點大條 但是大家都說小時候本來就會把口香糖吞下去啊 
所以應該不會發生什麼事才對

所以說 小藍實在是個不適合在床上 沙發上(我也很容易在沙發上睡著 
尤其是看電視的時候 >///<)吃東西的人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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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ningoc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