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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後開始,突然對金光閃閃、閃亮亮的東西特別有興趣,
加上受到「黃金才能保值」的觀念影響,對黃金又特別情有獨鍾,
莫非我是咕嚕轉世來著 >///<

 

 

上個周末回家時,跟老爸在客廳閒聊,
聊到他送了一個金鐲子送媽媽當六十五歲的生日禮物,
(六十歲的時後是送一條金項鍊)
我就也撒嬌地說:我也喜歡黃金這種金光閃閃的東西呀~~~
然後,就得到金幣一枚了!

 

其實,這枚金幣對爸爸來說是很有紀念價值的,
是他捐血五百次時捐血中心送他的金幣,有足足四錢重喔,
用現在的金價換算大概也快二萬。
所以說,女兒果然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啊。

 

 

當然,這麼有意義的金幣,我也會幫爸爸繼續好好保存下去的,
希望可以繼續蒐集更多有意義又閃亮亮的東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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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ningoc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